近日北京、湖南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福建、福州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福建/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4月1日起)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其中执行第一档有6个区,执行第二档有24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有31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有22个县。
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20元。
福州市各地执行第二档,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其组成不包含以下项目:
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②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对象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